日期:2016-02-20 19:27
很高兴在大家都还没睡醒的时候来讲有关后《环保法》时代的问题。虽然题为新课题,但却是在今年上海的环境资源法年会上已经讲过的老题目。为什么要重复讲?有两个原因。第一是我作为一个业余学者,从另一个角度看到了一些学科发展的问题,希望能够引起学界的重视,请专业学者考虑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问题展开研究;第二是在环境问题和环境保护成为显学的今天,鱼龙混杂、泥沙俱下,如何坚守学术,学者应该如何关注真问题、提出真理论和真方案,不是表面化的将国家战略、重大立法做口号式解读,而是真正的以法律思维和法学方法,进行理论阐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