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1-13 21:52
谁受益,谁负担,谁投资,谁所有是农村水利体制改革要遵守的重要原则之一。具体来说,不同类型工程,应实行不同管理体制。
(一)农户自用的微型工程,实行自建、自有、自管、自用体制,农户自用为主的微型蓄引提工程,政府可酌情在经费上给予补助。这类工程作为农民的家庭私有财产,发给产权证,受法律保护。
农户自有工程自己用不完的水,允许在农户之间,按平等协商、互利互惠、有偿服务的原则,调剂余缺,充分发挥工程和水资源最佳效益。
(二)较多农户受益的小型公共水利工程,推行多种形式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管理体制
受益农户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