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10-25 16:25
监督管理,按照《区划》对水质的要求和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加强水功能区的动态监测,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定期将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达标评价结果向有关人民政府报告。严格入河排污口监督监测,对排污量超出限制排污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开展全国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做好水资源保护顶层设计。
四、是完善水功能区管理的保障措施。完善水功能区管理的法律法规,抓紧研究制定《水功能区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