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民营环保企业的副总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此举有违市场公平原则,也不符合国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精神,属于明显的行政式“拉郎配”。
E20环境产业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告诉记者,过去农村水务市场存在短板,随着“水十条”等文件的公布,这一块的市场空间被释放了出来,有人预计其规模达到上千亿元,由此才引发了众多环保企业的争夺。
106号函引争议
[建村水函(2015)106号]表示,住建部初步确定在100个县(市、区)开展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为推动示范工作,住建部协调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予以长期低息金融贷款支持,并且组织了中车集团山东华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北控水务集团等大型国有企业参与。请河北、山西、云南等17个省的住房城乡建设厅,以及北京市水务局积极协调本地区内的示范县(市、区)与农发行、中车、北控、首创等进行对接并确定合作意向,有关情况要于11月20日前报该司。
文件一出,立即引发争议。有民企表示,该文件指定3家国企作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企业,有违市场公平原则。
“多了一道门槛,地方政府不敢担责任,既然中央有推荐的企业,那就直接给他们。”前述民营环保企业的副总表示,或者觉得这3家国企能够带来低息金融贷款支持,而其他企业没有。已经有一个他们参与的招投标项目,最终花落3家国企之一的首创。
不光是一家企业有意见。11月20日,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业商会向住建部村镇建设司提交了《环境商会关于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项目对接工作的建议》,其中表示,近日该会密集收到来自各会员单位的电话、函件,针对[建村水函(2015)106号]内容提出了异议。
环境商会建议,对此函件应该以适当方式做一补充说明,鼓励社会“有积极性、有经验、有技术”的各类社会资本广泛参与,鼓励地方政府特别是县级人民政府创新思路,尊重市场原则,不设门槛,广泛寻求适合本区域发展所需的环保企业积极参与当地农村环境包括污水治理项目。
环境商会执行秘书长马辉向本报记者表示,示范县的这种做法首先是值得肯定的,政府出台政策促进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本身是一件好事。但是在推进过程中,政府的职责是打开市场,建立市场规则,而具体的市场行为则应由市场规律发挥作用,按照市场规则来做。
“截至目前,住建部尚未给出答复。”马辉表示。
408亿元市场空间
民企为什么对[建村水函(2015)106号]这么敏感?利益当然是首要原因。
从环保产业的构成来讲,污水治理一直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板块。而在污水治理当中,市政污水治理又是长期以来的主力。但是,经过过去十多年的发展,从2006年到2013年,全国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已经从55.7%上升至99.1%,市政污水治理领域已接近饱和状态,业内企业都在寻找新的“蓝海”。
与此同时,农村污水治理市场则存在着巨大的短板。2012年,全国村庄污水处理率仅为7%,和城镇99.1%的污水处理率差距巨大。而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污水处理报告显示,2013年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高达1125.8万吨,占比全国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47.85%。
“没有农村污水问题的解决,中国的水污染问题就解决不了。”薛涛表示。
为什么会存在如此大的空白?在薛涛看来,不是企业不想做,是因为没有商业模式。环保产业是政策导向性很强的产业,国家层面缺乏相关政策,地方政府就没有压力去治理,市场自然也就没有需求了。
不过,随着近年来相关政策的不断出台,农村污水治理已经曙光初现。根据环保部2013年11月印发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与投资指南》,2014年农村污水分散处理设施投资单价为5000元/吨。市场则预计2017年农村污水排放量大约为148亿吨,如果按照农村污水处理率达到20%计算,2017年农村污水处理潜在市场规模将达到408亿元,这还不包含设施建成后的运营市场规模。
“农村污水治理市场是一片未开发的‘处女地’,虽然单个处理规模比较小,但全国有2856个县、40906个乡,以及几十万个村,所以市场规模也将是市政污水治理的数十倍。”马辉表示。
诸多问题待解
目前,已有多家环保企业高调宣称进军农村水务市场。
桑德国际副总经理董智明表示,桑德集团从2009年开始布局农村水务市场,2011年开始在辽宁抚顺等地探索建设村镇污水治理工程,目前已经承接了300多个镇、上百个村的污水治理项目,在国内属于较早涉足这一领域的企业。
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一位业务经理也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农村污水治理和工业污水治理是两大新兴市场,公司目前已有的农村项目在浙江落地,采用以县为单位整体打包的模式,因此盈利尚可。
马辉表示,农村污水治理的单个项目都比较小,一天只有几千吨的处理量,采用以县为单位整体打包的方式,才能达到一定的规模效应,有助于降低成本。
此外,我国尚未明确农村污水治理的管理和责任主体,各地差异很大。董智明表示,有的是水务局管,有的是住建局管。计费方式也是五花八门,有的按户算,有的按人头算,有的按站点算(一个站点一年给予一定数量的维护费),还有的按水量算。这显然与市政污水处理的管理体制有很大差异。
“商务模式、收费机制等各方面都不完善,没有付费主体。”薛涛表示,由此带来的结果就是容易出现欠款,投资不安全。
董智明表示,县级政府本身财力有限,让老百姓买单也不现实,建议中央和省级财政加大政策扶持和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另外还需要提供一些金融配套工具,如政策性低息贷款等。
好的方面是,今年9月,住建部村镇建设司曾经邀请桑德集团等多家环保企业开会,了解农村污水治理的技术水平、技术标准和设备情况等,希望形成“专家+企业+部委”的互动机制,解决农村污水治理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这让类似董智明的企业家们看到了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