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07年年底,我省县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有污水处理厂,成为我国首个实现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的省份。截至2010年年底,全省已建成污水处理厂146座,总污水处理能力达到631.55万立方米/日,建成配套污水管网8229公里。
值得注意的是,今后一个时期是我省城镇化加速发展时期,2015年全省城镇化率将达48%左右,而现有污水处理能力难以满足要求,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和部分县城需要建设新的污水处理设施。
为此,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我省将着力解决管网建设滞后的问题。根据规划,要新建配套管网7144.7公里。对现有低于一级排放标准的90座污水处理厂进行升级改造,其中设市城市污水处理厂29座、县城污水处理厂61座。加快推进“十一五”期间开工的38个污水处理在建项目建设。
除了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还要新建180座污水处理厂,争取形成601.5万立方米/日的处理能力。其中设市城市新建污水处理厂29座,县城新建污水处理厂53座,产业集聚区新建污水处理厂98座。
面对不断加快的城镇化步伐,污水处理设施也要同步跟上。据悉,“十二五”期间,在我省新建的重点镇,还要开工建设污水处理设施296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93.8万立方米/日,建设配套管网2440公里。
据悉,要完成“十二五”期间的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及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工程,规划投资325.69亿元。
由于资金存在缺口,我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污水处理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