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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管理来了怎么办?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1-20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刘传义  浏览次数:4423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解决目前环保体制的突出问题。

  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不仅涉及到行政体制和管辖权的变化,还关系到未来地方政府环境管理工作范围和职能的变化,这是环保管理体制的重大突破。为深入贯彻中央决定,推动中央决定尽快落实,国家、省级环保部门和环境监察执法人员都要深刻领会精神,及时转变,迅速适应。

  要处理好各方面关系。处理与地方政府的关系,监督地方政府不等于凌驾于地方政府之上,而是应该以执法服务基层,帮助地方解决面临的环境难题,帮助地方有效地提升环境质量,处理好与环保局的关系。垂直管理之后,执法监察部门与原来的环保局虽没有了隶属关系,但在工作上如何合作、如何推进重点环境问题的解决仍是双方共同的职责,双方仍是共同体,不能各自为政。

  要加大培训力度。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国家和省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在培训方面加大力度,各省要根据各自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传达中央关于环境保护体制改革的精神,教授有关环境监察执法的课程,让中央精神及时传递到最基层,大幅度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

  要做好人员安置。实施垂直管理,不可避免面临人员去留等人事问题,这些貌似不起眼的事情实际上却很关键,处理不好容易引起队伍的不稳定,对工作造成影响。为此,要充分估计困难,做好基础信息统计工作,提前谋划、妥善处置好人员去留问题。

  对于执法人员而言,要调整思路,转换角色。从以前属于地方政府﹑归地方政府调派,到以省级环保部门为主,监督地方政府转变。要切实做好对地方政府履行环境责任的监督工作,不折不扣地贯彻中央和省级各项环保要求。

  要学法懂法,善于用法。进入“十三五”,党中央要求和全社会的环境诉求较之以前又上升了一个台阶。垂直管理之后,监察执法人员将面临更多的交流机会,对执法能力的要求也逐步提高。为此,监察执法人员要适应新常态新要求,进一步学法懂法,在执法中善于总结,做到熟知于心﹑运用自如。

  要严格执法,不徇私情。垂直管理以后,外部环境的监督增强,执法标准也会显著提高。为此,环境监察人员必须跳出原来区县的小圈子,立足全省高度看待和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在原来的基础上更加严格的执法,注重执法留痕,在确保充分履职的基础上,避免渎职失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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