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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阳江污水处理费调整:就低不就高 细化收费分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1-13  来源:阳江日报   作者:伍玲  浏览次数:613

近日,广东江阳市发改局主持召开调整市区污水处理费听证会,就收费的相关问题征求市民意见。听证会上,与会代表纷纷表示,调整污水处理费是合理的,并一致同意方案一:将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由0.7元/吨调整到0.95元/吨,非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由目前平均1.16元/吨调整到1.45元/吨。记者了解到,调整标准、调整范围的界定以及未来是否实施阶梯水价等成为听证会讨论的焦点。

困境:污水处理量日增 费用缺口大

据悉,今年,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提出,2016年底,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一般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目前,阳江市城区现行的收费标准为2008年制定,城市污水处理费按六类收取,其中居民生活类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为0.7元/吨,其他五类平均1.16元/吨,均低于国家标准。

除了政策的不对接,每年巨大的亏损也是此次调整污水处理费的重要原因。以市第一净水公司前三年成本核算为例,保本经营成本1.01元/吨,按5%收益率成本为1.06元/吨。去年,市区售水量为4471万吨,按90%征收排污费量为4024万吨征收排污费,每吨平均收费0.83元,即保本经营成本亏损0.18元/吨,每年约亏损724万元,按5%收益率成本亏损0.23元/吨,每年约亏损926万元。

市发改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个数字,随着市区污水处理量的增加,势必将进一步增长。而如今,为提高该市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以及处理能力,该市新建城南、城北污水处理厂,市第一净水有限公司也进一步扩容,加上配套污水管网等项目建设,缺口会日益增大。因此,为保持该市污水处理的正常运行,调整污水处理费迫在眉睫。

新规:就低不就高,分两类调整

记者了解到,此次调整考虑到该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承受能力,将收费范围定为市区范围(含高新区),不包括阳东区和海陵岛试验区,并遵循简化分类的要求,将原来按六类收取,分为居民用水和非居民用水两类征收,拟提出两个方案征求市民意见。

方案一: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由0.7元/吨调整到0.95元/吨,增加污水处理费收入739万元;非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由目前平均1.16元/吨调整到1.45元/吨,增加污水处理费收入439万元。

方案二: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由0.7元/吨调整到1.05元/吨,增加污水处理费收入1035万元;非居民由目前平均1.16元/吨调整到1.5元/吨,增加污水处理费收入515万元。

“我们坚持就低不就高的原则,建议采用方案一调整标准。”市发改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方案一既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又立足于我市实际情况和居民承受能力。

声音:细化收费分类,提高处理效率

此次听证会实到21人,消费者代表13人,经营者代表2人,政府有关部门2人,利益相关方2人,专家学者2人。在现场,参会者们各抒己见,表态却出奇一致:21位代表皆同意调整污水处理费,并选择方案一作为调整方案。

在听证会上,与会代表对此次调整范围提出了疑问。有的代表建议,应该把海陵岛试验区、阳东区也纳入调整范围。与会者陈汉霄表示,海陵岛试验区作为我市旅游区,用水量大,阳东区靠近市区,理应纳入调整范围。

多位代表也表示,要遵照合理调整依据,细化收费分类,注重社会公平。与会代表许敢说,我市应注意商住两用楼的区别化收费,不能一刀切。在基层工作的代表任兴达也表示,街道内小型企业较多,但经营状况较差,如果实行统一收费,会加重企业的生产成本。

而针对市区污水处理效率的问题,部分代表建议,污水处理厂要引进新工艺,提高污水处理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服务质量,环保部门要加强对重污染企业的监管,加大对偷排企业的打击力度。有的与会代表还提议,可以参考阳江市用电收费标准,采用阶梯收费模式,促进居民节约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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