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环境形势日益严峻,经济发展模式亟待转型。要治理污染,预计中国未来每年至少需要两万亿元人民币以上的绿色投资。在目前价格体系无法充分反映绿色项目外部性和财政投资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必须建立绿色金融体系,用有限的政府财政资金撬动几倍、十几倍的社会资金来发展绿色经济。在过去一年多的时间里,这一点已经形成共识。
我国未来的绿色金融体系将以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碳金融等各种工具来为绿色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并通过各种政策支持降低绿色企业的融资成本。在这个体系中,不仅要包括各种融资工具,也要发展为这些融资工具服务的基础条件,尤其是用于识别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的环境信息和在此基础上开发的分析手段、分析工具。
只有提供了充分的企业环境信息,投资者才能判断哪些企业是绿色的,哪些是污染型的,哪些是深绿的,哪些是浅绿的。换句话说,只有提供了环境信息,资本市场才能用脚投票,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绿色企业中,减少对污染性企业的投资。
环境信息披露,除了可以直接为投资者提供单个企业环境表现的信息之外,还可以为资本市场开发绿色股票指数及相关产品、绿色债券指数及相关产品、绿色债券评级、第三方绿色债券认证等提供重要基础。这些产品和服务可以为更多投资者投资绿色产业提供更为便利的金融工具,有助于进一步强化资本市场向绿色产业配置资源的能力。
另外,环境信息披露的要求,也是强化企业承担环境与社会责任的有效手段。由于考虑到对声誉的影响,被要求强制披露环境信息的企业会更倾向于减少对污染性项目的投资,并增加对绿色项目的投资或增加对环保事业的公益捐助。
强化环境信息披露,需要在如下几个方面加以推动:首先,要通过立法,强制性要求上市公司和发行债券的企业披露环境信息;其次,交易所要通过具体规定,明确披露的内容和模板,对关键信息尤其是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要定量、定期披露;第三,发挥中介机构对环境信息披露的评价、监督、引导和激励作用;第四,要继续强化对环境信息披露的监管与执法。
在国际上,环境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已经被越来越多的监管机构、交易所和投资人认可。一些机构将环境信息披露进一步扩展为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的信息披露,即ESG信息披露。
目前,国际上已有多家证券交易所推出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要求或指引,如英国、巴西、加拿大、印度、马来西亚等。南非约翰内斯堡证券交易所的措施最为积极,强制要求上市公司披露综合报告,即将财务信息和ESG信息整合为一份报告。
国内的深交所、上交所在ESG信息披露方面也颁布了相应的通知或指引文件,环境保护部也要求一些重点企业披露环境信息,但被要求强制披露的企业还不多,估计目前实际披露环境信息的境内上市公司只有20%左右。
今年7月,港交所修订《ESG报告指引》并公开征询意见,预计不久就会正式推出。修订版《指引》最引人关注的部分是增加了“不遵守就解释”条文,即上市公司应按港交所要求披露ESG信息,若不进行披露则应进行声明并解释不披露的原因。我们可以将之理解为半强制性的信息披露要求。
这些新进展说明,环境信息披露是不可逆转的趋势,值得市场各方密切关注。
9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第四十五条明确指出要建立我国的绿色金融体系。方案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建立上市公司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机制。这为未来我国通过立法引入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要求提供了重要依据。
作者系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本文系其在第三届中国责任投资论坛年会上的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