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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盘锦推进实现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1-11  来源:盘锦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509

盘锦市将采取强有力措施,全面推进实现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打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力争到2016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75%。到2020年底,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85%的“十三五”奋斗目标。

强化管理确保城镇污水厂规范运营。目前盘锦市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四座,城区2座、两县所在地各1座,设计日处理能力为24万吨,现已全部实现达标运行。盘锦第三污水处理厂设计近期处理能力5万吨,远期10万吨,预计2015年底完工。将严格实施日巡检制度、加大监测频次、加大处罚力度和事项报告制度与在线监测远程监控技术手段的有机结合,实时掌控水厂的运行状况,强力推进污水厂达标运行工作,确保达标运行。并将推进市第三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细化工程建设进度,定期督查推进,确保2015年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行。

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工作。盘锦市辽河治理“三大战役”共建17座乡镇污水处理厂,于2012年9月全部建成。其中盘山县7座、大洼县7座、辽东湾新区1座、辽河口生态经济区2座。在完善管网,保障运行经费的条件下,建立专业的运营管理模式,目前,正在推进实行以县(区)政府为主体对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责,县(区)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制定乡镇污水处理厂打包运营方案,由专业队伍统一运行管理,保障技术支撑,确保达标排放。

强力推进行动计划组织实施。强化绩效考核,将城乡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情况纳入省市县政府绩效考核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将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列入市政府对县区政府的绩效考核;强化责任追究,逃避监管、超标排放的,市(县)环保局将依法惩处,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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