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好“零排放”工程,包头市将拆除磴口水源地保护区内与供水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筑,取缔九原区供水站水源地8号取水井和阿善沟的排污口,解决好排污沟与水源地交错分布的问题,加强保护区内危险品运输管理,确保包头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和安全。
同时,包头市还将做好黄河支流和河道排污口的清理整治,加快市区河道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推进包钢、包西机务段、希铝和河西等企业的污水接入尾闾管网,加快二道沙河和四道沙河的污水收集干管工程进度,确保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完成75%以上。
包头市还将全面提高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对东河东污水厂和北郊污水厂实现改造后达标运行,推进新南郊污水厂的提标改造和万水泉污水厂的扩容改造。同时还会督促包钢、神华等重点企业开展污水深度处理,减少污水外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