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11月3日在西安对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明确指出了海西州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环保责任落实不到位、环保基建落后、环境违法行为突出等问题。
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指出,今年对海西州开展环境保护综合督查发现,海西州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新环保法和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还存在明显的差距,海西州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环境问题还十分突出。
首先是海西州及相关部门环保责任落实不到位。海西州的环保工作仍处于仅由环保部门独自支撑、单打独斗的局面,并未形成相互协作的机制;同时在责任目标考核太过于笼统,并未实行“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制。
其次,海西州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尤其是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展缓慢,无害化处置水平较低,部分县区污泥运送到垃圾处理厂填埋处理。海西州作为严重缺水地区,但全州的中水回用率几乎为零,与国家要求中水回用率达到20%的目标相差甚远。
在约谈中,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还指出,海西州建设项目违法问题严重,全州有32个项目长期试生产未验收,19个项目未批先建。在现场检查的14家重点企业中,7家存在严重的长期超标排放污染物行为。
海西州委副书记、州长诺卫星在约谈中表示,将认真落实整改责任,限定整改时限,重新梳理和细化各部门的环保职责,从根本上改变环保工作“单打独斗”的现状。同时整合全州监管力量和资源力量,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