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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两会聚焦环境污染治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3-07  来源:华夏时报   浏览次数:952
       今年两会,保险业人士也将目光聚焦到了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领域。记者获悉,全国政协委员、人保集团董事长吴焰,原中国人寿(17.78,-0.14,-0.78%)集团董事长杨超以及全国人大代表、湖北保监局局长左绪文都建议加快发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简称环责险),适时出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专门法规,将其提升到和交强险一样的地位。

“目前正在和环保部商量,该推出就推出。”3月4日,在被媒体问及是否会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升级成为一项强制性保险时,保监会副主席李克穆表示。

治理环境污染是今年两会的热点话题。“下决心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大气、水、土壤等突出环境污染问题,改善环境质量,维护人民健康,用实际行动让人民看到希望。”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

而这也成为保监会副主席李克穆在今年全国政协经济组的小组讨论会上的主题。他表示,在治理环境污染方面,保险业深感责任重大,希望全面推进环境污染责任险。

实际上,从2003年开始,环保部和保监会就一直高度关注推进环境污染责任险的问题。今年2月21日,就在两会召开前夕,环保部和保监会联合推出了《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在“涉重金属企业”等高危行业启动“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之所以将重金属行业作为重点,李克穆解释说,是因为重金属污染非常严重,并且肉眼无法识别,影响多少年也不清楚,对人伤害极大,因此对其防范应放在源头上。

中信建投分析师缴文超则指出,目前国内责任保险在保费中占比不到5%,利润率也很低。“强制责任保险会直接增加保险公司保费来源,有利于大数法则的实施,从而利于承保利润率的稳定。承保业务的同时也能促进防灾防损的社会意义。”

但吴焰在提案中对此表示,“作为部门文件,毕竟力度有限”。据悉,我国此前已经启动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政策试点,但因为缺少法律支持,其实际推行过程并不是很理想。

据杨超介绍,环境保护责任保险在2009年试点地区的保费收入仅占当年财产保险保费总收入的0.015%,其中深圳市仅有8家企业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2010年7家企业续保。

“由于企业法律责任不明确,违规成本较低,导致企业抱着侥幸心理不愿意投保,再加之缺乏有效的责任追究制度,企业认为即使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主要由当地政府埋单,企业仅需承担较低的民事赔偿责任即可,导致保险的有效需求不足;行业主管部门因为没有立法层面的支撑,难以开展有效的监管和管理;地方政府部门迫于经济发展的压力也很难较好地进行管理和规范。”吴焰认为,相关法律体系的不完善是其一大障碍。

今年,民革中央也在团体提案中建议,环保和保监部门可以借鉴“交强险”经验,先行出台高风险企业强制保险政策指导意见和实施办法。

对此,李克穆虽然坦言会“该推出就推出”,但也表示,推出强制性险种必须很慎重,目前我国只有交强险是强制性险种,而很多国家强制性保险的面要更广一些,并且也有相对成熟的环境污染责任险种,由此我国设计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时,应结合本国实际,按照保险业的规律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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