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保部官网、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网站及中国环境报官网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已有25个城市或单位因为环境问题被环保部约谈,其中2014年约谈了5个,2015年约谈20个,20个为城市,1个为国企。(10月7日《京华时报》)
对环境的保护是造福子孙后代的大事。随着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人民群众对保护环境的呼声也越来越高,近年来国家也开始越来越多地关注环境保护问题,要求各地将环境保护与地方经济协调发展,特别是近来来的大气污染越来越多发,目前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再不进行清理,将会产生严重的后果,这必将对中国的经济高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对环境的保护已经刻不容缓。
发展经济不能用破坏环境为代价。2013年9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发表演讲并回答学生们提出的问题,在谈到环境保护问题时他指出:“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而对地方来说,发展经济是各地市长们的第一要务,经济发展得好是实实在在的政绩。这就造成了有一些地方在强调经济发展的同时忽略了对环境的保护,特别是一些地级市,由于本地发展经济的资源有限,不得不用牺牲环境来换经济的高速增长。
靠“约谈”来达到保护环保力度明显不足。尽管国家已经将生态环境的保护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但在一些地方却还缺少这种环境保护意识,还在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促进经济的发展,因此,环境部不得不开始利用对地方市长、县长等进行环保约谈,通过环保约谈来唤醒这些地方行政领导的环保意识。虽然大部分市长和主要领导们都能够接受批评,并表态一定会按照环保要求进行整改落实,但也可以看出,还是有个别市长是采取含糊笼统的态度来对抗约谈,对如何整改落实尚不清楚。
加大惩处力度是保护环保的唯一办法。通过环保约谈真能够起到效果吗?能够唤醒这些出现环保问题的市长们的责任意识吗?我们先看看环保约谈制度是如何规定的。根据环保部2014年印发的《环境保护部约谈暂行办法》中所称的约谈,是指环境保护部约见未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依法进行告诫谈话、指出相关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到位的一种行政措施。虽然有了约谈的规定,但对于约谈后再不履行的处罚却并未规定,这也就造成了环保约谈的威力被大打折扣。
要使环保约谈真正形成威慑力,还是要加大对约谈后还出来环保问题的惩处力度,使之成为不可逾越的“底线”,使各地的市长们和行政主要负责人树立起环保的“红线”意识。只有这样,才能使环境保护成为各地经济发展中必须要考虑的重点问题。长期以往,才能真正唤醒各地行政负责人的环保责任意识。
建立监管机制提前介入才能防患于未然。强化各地环境意识,除环保部的约谈处,还要建立必要的监管机制。环境保护是要重在预防的工作,只有提前预防,防患于未然,才能杜绝为已经破坏的环境买单。约谈也只是事后的补救措施,对于环境已经破坏,已经造成不良影响的地方,要使环境再恢复到未污染前的状况,又要付出多少代价?因此,提高各地行政主要负责人的保护环境责任意识只能提前,对已经造成后果的,除了约谈,还要追究其责任,这才是最好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