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3日,记者从平顶山市环保局获悉,根据河南省环保厅的要求,今后我市对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展滞后的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暂缓审批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新、改、扩建工业项目,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与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挂钩机制。
省环保厅已把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作为“三河三湖”等环保资金支持的首选对象。目前,平顶山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舞钢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成为获得国家环保资金支持的污水处理厂。
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将对本辖区内尚未获得国家资金补助的污水处理厂项目进行梳理排查,建立项目储备库,指导和推动项目单位及早做好环评、可研审批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建立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专项台账和污水处理厂建设动态数据库,以便及时掌握项目前期工作进展、项目数据指标、资金到位情况、工程建设进度、调试运行情况等基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