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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省南宁市全力以赴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9-09  来源:南宁日报  浏览次数:450

近日广西省南宁市召开2015年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污染减排工作推进会,贯彻落实自治区8月31日召开的全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分析当前形势和存在问题,研究部署南宁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污染减排工作。南宁市长周红波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三严三实”的作风和勇于担当的精神,全力以赴,背水一战,排除万难,坚决完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全力确保我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完成。

今年以来,南宁市继续加大力度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污染减排工作。截至8月底,污水管网建设方面,市本级完成污水管网135公里;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面,武鸣县锣圩镇、西乡塘区金陵镇污水处理厂已通水试运行,兴宁区五塘镇、宾阳县大桥镇厂区分别完成约90%、70%工程量;生活直排口建设方面,市区共完成13个直排口的治理,9个直排口正在实施方案评审,其余直排口待流量检测工作完成后实施方案设计,力争9月20日前全面开工建设;城镇污水处理量方面,截至7月31日,埌东、江南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较去年同期增加3200万吨,随着三塘、五象污水处理厂投入使用,预计年底能实现污水处理量提高5000万吨目标;污水处理率方面,截至6月30日,南宁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6.3%,提前完成自治区下达的95%工作目标。

污染减排方面,南宁市是国家第三批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截至8月31日,全市共完成结构减排7项,完成率100%;完成农业减排42项,完成率60%;完成城镇污水处理量20149万吨,同比增长24.33%;水泥企业共完成管理减排8项,综合脱硝效率达到62%;淘汰黄标车17539辆,其中淘汰营运黄标车6874辆,完成自治下达任务的93.9%。

周红波指出,做好我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污染减排工作,不仅是一项环境治理工作,更是一项政治任务,是市政府向自治区政府和全市人民的庄严承诺。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污染减排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进一步明确目标,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污染减排目标任务。

关于最后几个月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污染减排方面的具体工作,周红波要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污染减排工作亲自过问、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政策和实际问题;分管负责人要靠前指挥,深入项目一线协调解决问题,加快推进建设步伐。

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一方面,市城乡建委要切实履行牵头单位责任,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对接,通力合作,相互督促,严格按节点时间要求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市环保局负责对全市范围内的污染减排工作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减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另一方面,各级各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形成合力。要切实加强监督问责。市“两重两问”办和市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市环保委办公室根据国务院污染减排考核办法及自治区减排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污染减排工作滞后的县区相关责任人实行通报批评、约谈、诫勉谈话,在主要媒体上公布。对减排工作推进不力,未能完成减排任务,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县区、开发区或相关部门负责人,由市“两重两问”办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单位或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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