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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排污权交易额累计达12亿 占浙江省三分之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9-06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浏览次数:475

据浙江省嘉兴市环保局消息,自2007年9月嘉兴市在全国率先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实行总量控制型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以来,截至2015年6月,全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累计金额11.96亿元,总金额占全省三分之一。嘉兴市排污权交易在全国起步最早的同时,交易量达到全省最大。

有偿使用8年

交易额达12亿元

2008年,嘉兴市在南湖区试点,实施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在试点工作取得成功后,嘉兴市全面推进初始排污权交易工作。2010年5月,市政府出台了《嘉兴市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办法(试行)》,从2010年7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初始排污权核定公示企业2356家,已有2188家企业申请购买了初始排污权指标,有偿使用率达到93%。

截至2015年6月,全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累计金额11.96亿元。其中,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累计2188家,有偿使用金额8.18亿元;排污权交易累计2419笔,交易资金3.04亿元;企业间交易124笔,交易金额0.66亿元;临时排污权交易累计468笔,交易金额0.08亿元。排污权交易在成功运用市场机制倒逼企业转型的同时,也使环境资源“有限、有价、有偿”的意识深入人心。

近年来,嘉兴市排污权交易制度的领域和内容不断深化,先后实行排污权抵押贷款机制、排污权公开竞价方式等。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完成排污权抵押贷款106次,发放排污权贷款金额3.76亿元。另外,目前,南湖区、平湖市、海宁市已多次开展公开竞价,全市参与拍卖企业达108家次,成交金额2908万元,平均成交价化学需氧量每吨20万元以上,二氧化硫2.1万元/吨,氨氮11.94万元/吨,溢价高的达十余倍。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推动环境管理转型

随着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推进,产业结构得以加快调整。一方面,对新建项目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提高了重污染行业的准入门槛,环境容量流向了技术含量高、污染轻的行业。另一方面,对现有重污染企业实施差别化排污权激励机制,有力推动了嘉兴市重污染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如嘉善在印染行业整治提升工作中,有9家企业自愿实施以排污权为纽带的兼并重组,其中1家被兼并企业的20吨COD竞卖了1000万元,大大减轻了政府关停重污染企业的资金负担。

此外,通过实施排污权交易,不仅全面摸清了企业污染物排放量,掌握了嘉兴市环境资源家底,也促进了环境管理在目标上由“浓度控制”向“总量控制”的转变,在过程上由“末端治理”向“源头控制”的转变,在方式上由执法监管“一手硬”向执法监管和宏观调控“两手硬”转变。

另据统计,自开展排污权试点以来,全市已累计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4173笔,筹集的资金多数用于污染防治、减排设施、治污工程建设,为全市环境质量的改善提供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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