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保险让多方受益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也就是绿色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投保企业依照保险合同约定,按年向保险公司缴纳保险费,一旦发生污染事故,由保险公司对污染受害人承担赔偿和治理责任。绿色保险主要体现在引入市场机制参与环境风险管理,对政府、企业及百姓都有利。
好处主要体现在哪?一是将环境管理嫁接商业保险,有利于促进政府环境管理职能的转变。通常,环境监管主要以环境行政管理为主,绿色保险则运用市场化的风险管理和经济补偿手段,分担和延伸了政府部门的监管面,让环境风险行政管理向市场化、行业化管理发展,缓解和减少政府部门的压力负担,使政府部门从监管向指导服务上转变。二是引入市场机制参与污染防治,有利于企业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和分散经营风险。保险公司是市场化的盈利单位,为了利润最大化,保险公司会把投保企业预防污染放在首要位置上,对不同行业企业进行认真的保前风险评估,查找可能存在的风险,为企业污染防治把关问诊。投保后,保险公司会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风险防范情况等进行定期巡查,可有效促进企业由末端治理污染向全过程控制污染转变。三是保险机制参与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有利于化解环境污染纠纷。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矛盾的焦点往往集中在受害人的损害赔偿上。企业推卸责任或拿不出钱来赔偿,受害人诉求强烈,容易使事故双方矛盾激化,甚至会引发群体性事件,同时政府也承担着巨大的社会压力。
试点推广宣传先行是关键
2011年7月,桐乡市环保局启动了绿色保险试点工作,对全市化工生产及危险化学品仓储、制革、印染、电镀、植绒行业企业环境污染的风险防范和环境管理进行了摸底调查,并进行了宣传发动工作。他们专门印制发放了《桐乡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向企业讲解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以及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必要性,使企业充分认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意义和作用。同时,引导企业运用市场手段,加强环境污染风险的防范和事故处置,发挥保险机制的社会管理功能,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分散企业经营风险。
2011年9月,一家印染企业和一家植绒企业参与了绿色保险试点工作。环保工作人员多次到两家企业进行调查了解,掌握投保需要的材料和相关数据并及时与相关保险公司联系。同年11月,两家企业环境污染责任险投保顺利通过了保险公司的材料审核,保险公司向企业出具了投保单。2012年他们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日前,又有4家企业投保了2013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全面开展需解决哪些难题?
桐乡市在试点工作中遇到了一些难题,比如企业普遍认识不够,投保不够主动;优惠扶持政策不足,企业投保没有动力;对保险公司损害赔偿如何评估和理赔、是否存在免责事项存在疑虑等。
绿色保险在基层如何更好开展?首先,市场主导应与政府推动相结合。由于绿色保险目前尚处试点阶段,企业知晓面不广,对其内涵的认识普遍比较薄弱,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发挥主导推动作用,大力培育绿色保险市场。可以借鉴“交强险”的成功做法,结合行业环境风险的特点,有选择性地将绿色保险作为污染企业完成环保程序的前提条件。对于新建有环境风险的企业,将绿色保险作为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内容;对于老的污染企业,将绿色保险作为项目技改、扩建及“三同时”验收等程序的必要条件。
其次,出台优惠扶持政策。企业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往往对自身的环境风险存在侥幸心理,企业不会主动投保。出台针对性的扶持政策引导企业投保是推动绿色保险发展的有效方式。一是建立绿色保险保费财政补贴制度,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企业和保险公司双方积极性。二是设立奖励资金,对年度未出险的企业,参照相关比例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三,需要一套完善的风险评估理赔机制。环境风险评估是确定保费、保中风险隐患整改、设置理赔责任的依据。应加快制定针对不同行业的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标准,在投保中科学评估企业存在的环境风险,使保费真正体现实际环境风险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