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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环保局:五项措施严防废水污染 确保水环境安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8-17  来源:中国证券网  浏览次数:397

针对外界普遍关注的废水污染问题,天津市环保局总工程师包景岭在16日举行的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第六次新闻发布会上回应说,环保部门目前已经采取了五项具体措施严防废水污染,确保水环境安全。

包景岭说,事故发生后,环保部门对事故区域的三处入海排海口全部实现了封堵,杜绝了事故废水对海洋的影响和对水外环境的影响。同时对现场隔离区的雨水口、污水口、污水处理厂、海河闸口等进行了不间断的监测,事故区域的周围设置了围堰等等,共采取了五项措施。

一是针对人们担心的氰化物的特征,事故区域雨水、污水、外排水全部用水泥进行了封堵,确保区域内各类废水不会排入外环境,确保区域外水体和渤海的环境安全。

二是事故区域周边设置围堰,将事故区域与外部隔离,确保雨水不会溢流出事故区域。

三是事故区域外的雨水、污水管道内的废水和消防废水,全部进入新设置的应急废水装置,采取强氧化等方式对废水破氰处理后,再排入天津港保税区扩展区的污水处理厂,做进一步的深度处理。

四是天津港保税区扩展区污水处理厂在现有处理的工艺基础上,在前端增加废水处理应急装置,实现对废水的双保险。

五是对现场隔离区内的水坑、水塘、明渠等低洼汇水区内的高浓度废水,由专用罐车收集后送危险废物处理机构进行专业化处理。

包景岭表示,截止到15日晚,已经有100吨的废水由专用罐车运到了污水处理中心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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