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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19个市县均出台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8-10  来源:南国都市报   作者:蒙健  浏览次数:401

今年以来,海南省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调整步伐,截至今年7月底,全省19个市县全部出台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至不低于0.8元/立方米的方案,圆满完成海南省2015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工作任务。

据介绍,海南省各市县加快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工作,文昌、昌江、澄迈、陵水陆续出台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方案。目前,三亚、澄迈、昌江、陵水各类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至0.85元/立方米以上,提前实现2016年达到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

今年上半年,全省污水处理费应征收16053.2万元,实际征收14333.8万元,征收率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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