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在城镇污水厂污水污泥引发的环境风险下,为寻求最佳的可行技术,我国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不断做出努力和尝试,同时也出台了一套以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和技术政策为主的保障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法律法规
1.1《宪法》
《宪法》是整个环境法体系的基础和核心。《宪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这一规定是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总政策。它说明国家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职责,它为国家环境保护活动和环境立法奠定了基础,提供了指导原则和立法依据。
1.2环境保护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中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此法不仅对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制度、环境监督管理体制、保护环境和防治污染的基本要求以及法律责任做了相应规定,而且明确了环境保护的任务和对象,是环境保护工作及制定其他单行环境法律法规的基本依据。
1.3环境保护单行法规
环境保护单行法规是针对特定的环境要素、污染防治对象或环境管理的具体事项制定的单项法律法规。环境单行法由于可操作性强、有针对性、数量众多,往往是环境管理和解决环境纠纷的最直接的依据,是处理环境事务的行为准则。
1.4其他相关法律规定
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环境保护的行政法规 这些法规通常是对环境管理机构的设置、职权、行政管理程序、行政管理制度以及行政处罚程序等作出规定。
(2)其他部门法中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 专门环境立法虽然数量众多,但仍不能全面调整涉及环境的社会关系。因此在其他部门法如民法、刑法、经济法、劳动法、行政法中,也包含了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3)环境保护地方法规 地方法是各省、各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中国环境法律法规,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而制定并经地方人大审议通过的法规。地方法规中既有综合性的立法,也有针对特定环境要素、污染物或环境管理事项的专门立法,此外还有各种地方性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法规是中国环境保护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突出了环境管理的地域性,有利于因地制宜地加强环境管理。
(4)环境标准 环境标准是对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对污染源的检测方法以及对其他需要所指定的标准,其目的是为了保护人体健康、社会财富和维持生态平衡。环境标准是确定合法与违法的界限,是环境法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5)签署并批准的国际环境公约。
2、相关政策
2.1《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和科技部在2000年5月29日联合发布了《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提供了污泥管理的宏观指导方针。城市污水处理应考虑与污水资源化目标相结合,积极发展污水再生利用和污泥综合利用技术。
2.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
2009年2月1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和科学技术部联合制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其内容包括总则、污泥处理处置规划和建设、污泥处置技术路线、污泥处理技术路线、污泥运输和储存、污泥处理处置安全运行与监管、污泥处理处置保障措施七个部分,该文件对指导各地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促进相关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节能减排和污泥资源化利用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