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新环保法实施第一年。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多次强调,一部好的法律不能成为“纸老虎”,要让它成为一个有钢牙利齿的“利器”,关键在于执行和落实。为此,环保部门充分运用新环保法赋予的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以及移送行政拘留等手段,积极探索新常态下的环境监管执法。
据统计,今年1至6月,全国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292件,罚款数额达23635.09万元;全国查封扣押案件1814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1092件;移送行政拘留782起,移送涉嫌污染犯罪案件740起。
此外,今年上半年,环保部对减排存在突出问题的5个城市实行环评限批,对37家企业实行挂牌督办,对脱硫设施运行不正常的火电企业扣减脱硫电价款5.1亿元。
约谈,是强化地方政府环保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今年以来,环保部已对10个城市实施约谈,直接约谈两个地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协调区域环保督查中心约谈长春、沧州、临沂、承德、吕梁、资阳、无锡、马鞍山等8市政府主要负责人。
数据显示,仅在华北环保督查中心管辖区域,被约谈后,沧州市、驻马店市、保定市、承德市分别有29名、7名、3名、18名相关负责人被批评、警告或免职。
环保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伴随环境监管执法趋严、趋实,地方政府的责任意识、污染企业的底线意识、环保部门的创新意识、社会公众的参与意识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升。环保部门将通过部门联动执法、规范执法环境等举措,创新执法机制,提升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