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国中水务收到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出水水质超过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被罚款一千余万元。
据悉,国中水务公司主要从事建设、经营城市市政工程、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相关技术和设备的开发、生产与销售;并提供水务工程领域的技术咨询服务。在今年7月份发布过半年度业绩预减公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60%-80%。
国中水务的出水水质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次超标排放的主要原因为进水水量超负荷,进水质量恶化,远超设计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决定对国中水务罚款12,993,228.18 元的行政处罚。
公司称,将全力协调地方政府尽快解决上述问题,并不排除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依法维护公司权益。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就本次事件所造成的负面影响表示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