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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座污水处理厂投运 江苏常州城市污水处理率超过94%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7-17  来源:常州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504

6月10-11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常州市检查《水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宝中,副市长张耀钢和史志军陪同检查。

检查组在专题听取常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汇报后,分别赴武进港塘桥、礼嘉畜禽粪污处理中心和龙澄污水处理厂检查。检查组对常州市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就进一步修订完善《水污染防治法》广泛听取了常州市有关部门和企业的意见建议。

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于2008年6月实施。7年来,常州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把水污染防治作为环境保护工作重点,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创新管理机制、强化监管执法,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有序推进。根据监测数据,常州市武进港、太滆运河、漕桥河等3条入湖河道主要水质指标持续改善,2014年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平均浓度均比2007年大幅下降,15个太湖流域重点考核断面水质也稳中趋好,竺山湖连续8年未发生大面积“湖泛”。

2014年常州市“两会”期间,市人大提出了《关于加强常州市饮用水安全保障的议案》,市政府专题研究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常州市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升了常州市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2007年以来,全市共关闭化工企业1100多家、印染企业78家、电镀企业14家,推进160家污染企业搬迁入园。2008年以来,先后有30座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4%以上,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2014年起,常州市启动生态绿城建设,建成武进太湖湾保护区山体复绿等6个生态园保护项目,建成丁塘河湿地公园等10个城镇公园绿地,建成长江沿岸生态廊道工程,建成新堂北路等13条生态绿道,增绿1.7万亩,大大保护和改善了河流湖泊的生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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