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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提高污水处理门槛 引爆晾晒池存废之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6-19  来源:《财经》   作者:沈小波  浏览次数:673
核心提示:5月27日,环保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蒸发塘管理。

文件称:“各类园区不得以晾晒池、蒸发塘等替代规范的污水处理设施,对于现有不符合相关环保要求的晾晒池、蒸发塘等应立即清理整顿”。

2014年9月,腾格里沙漠污染事件曝光,事件主角,正是沦为排污池的蒸发塘,随后陕西、宁夏、内蒙等地,又多处出现类似状况的蒸发塘。

蒸发塘,又称晾晒池。其功用,类似于海边晒盐的盐场,原意是利用自然作用(日照、风等),处理废水处理流程最后留下的高浓度含盐水,最终在西部等缺乏纳污水体的地区,做到废水的零排放。

但在现实中,诸多工矿企业排入蒸发塘的,并非处理后的高浓盐水,而是未经任何处理的工业污水,甚至有个别企业偷偷借此名义进行渗坑排放,严重污染地下水。

蒸发塘已沦为排污之地。环保部此次征求意见稿,是系列恶性污染事件曝光后,首次对蒸发塘的管理发表意见。

但据《财经》记者了解,未来蒸发塘不可能彻底退出中国历史舞台,其合理功用部分,将改名换姓,继续存在于化工产业中。

不同解读

环保部的这一文件,部分媒体解读为“环保部叫停蒸发塘”。

但在多位产业内人士看来,政策应区分对待:合理利用自然作用、晾晒浓盐水的蒸发塘,完全不同于沦为排污池、废水未经任何处理即进入的“山寨蒸发塘”。

后者在于工业污水省去了生化处理环节。生化处理的功能,就在于降低废水中所含的有机物。而目前沦为排污池的蒸发塘,进入的污水,关键问题正在于有机物大大超标。

理想的蒸发塘,是工业污水经过生化处理环节,并将“中水”回输工业系统中利用,再经过盐水浓缩,最终形成含极微量有机物的高浓度盐水,排入蒸发塘,进行晾晒蒸发。

鉴于此,这份文件所指的“规范的污水处理设施”,即指生化处理等系列污水处理设施。而“不符合环保要求”应指未经过相应处理,不达标的污水,及建造不规范的蒸发塘等内容。

“环保部要禁的,是没有前端系列污水处理设置的蒸发塘;而不是合理布局,作为污水处理一环的蒸发塘。”一位业内人士称。

环保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石化轻纺评估部副主任周学双,以不了解情况为由,对此拒绝评论。

蒸发塘争议

目前环保部门、产业界对工业污水直接排入的蒸发塘,均持有共识,认为应持严厉取缔态度。但对业界所指的合理功用的蒸发塘,则存在争议。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信息与市场部副主任祝昉认为,蒸发塘是一种合理利用自然作用,低成本处理浓盐水的一种方式。“蒸发塘是目前处理浓盐水性价比最佳的方式”,“好东西没有用对地方”。

相对蒸发塘处理浓盐水,还有多效蒸发等方式,其不同在于人为利用热能,加速浓盐水蒸发,而非靠天解决,但相应成本也较高,同时需消耗能量。

但一些专家指出,随着多效蒸发解决方案的国产化,处理浓盐水的成本在迅速降低。而且蒸发塘靠天吃饭来处理浓盐水,效果并不稳定,受到自然条件的制约。

据多位产业人士介绍,目前环保部对这部分蒸发塘并未明确禁止,但在事实上持“不鼓励”态度。五环工程公司总工程师夏吴称,所谓“不鼓励”,就是指在项目设计中,浓盐水处理以蒸发塘为主的话,通过环评会“难一些”。

蒸发塘的效果受到自然条件等制约,存在不确定性,不及较多效蒸发等方式可控。“环保部的评审专家要承担责任的。”夏吴说,在通过环评的竞争上,浓盐水处理采用蒸发塘,肯定不如采用多效蒸发等其他方式。

据了解,新上的项目设计中,绝大多数均采用多效蒸发配套蒸发塘的模式。

新蒙能源总工程师韩启元指出,应称之为“高浓盐水事故暂存池”,相较原来所指的蒸发塘,更深一些,面积更小一些。其主要功用,一是前端装置出现故障时,临时存放高浓盐水,正常时池子应无水;二是在夏季等日照情况较好时,部分承担浓盐水处理功能,减轻前面装置运行负荷,降低运行费用。

“不能叫蒸发塘。”韩启元再三强调,出现蒸发塘字样,环评时专家评审环节不会有任何专家同意通过。

目前关于这一类型的蒸发塘,《煤制燃料行业浓盐水蒸发塘设计规范》已制订完成,但由于意见存在分歧,尚未公布。

据了解,主要分歧在于进水的标准上。有观点认为,既然是因事故才存放高浓盐水,必然是有机物处理不达标,这部分标准不宜太严,应做好防渗处理,避免污染土壤。装置恢复后,这部分水体还会回到系统再处理。

危废难题

在中国南方多水地区,工业污水达标排放即可。但在中西部地区,因缺乏稀释污染物的纳污水体,“零排放”概念随之产生。但在现实实践中,零排放遇到了新问题。

据了解,浓盐水蒸发结晶后,会产生固体杂盐。如采用多效蒸发方式,再加一道分盐工序,可从杂盐中提取出氯化钠、硫酸钠等(可资源化利用),最终还剩余部分难以再提取的杂盐(含硝酸钠、微量有机物等)。

但据一名业内人士称,提取这类单体盐成本很高,目前尚没有企业这么做。但目前环保部有要求,相关企业也在试验之中。

即便提取单体盐之后,剩余的杂盐同样属于危废,而且这种化工产生的杂盐,各城市危废处理中心均没有能力处理,最终仍要回归企业自己解决。

韩启元透露,目前环保部对这一部分的要求是,企业需寻找第三方权威机构自证不含危废物质(未超标)后,按一般固废掩埋。

一位产业人士称,关于这部分物体,业内一般的做法是就地掩盖,“要点在于做好防渗,避免污染土壤。”

(原标题:环保部提高污水处理门槛 引爆蒸发塘存废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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