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连续发生多起突发性水污染事件,严重影响了当地居民的供水安全和正常生产生活,事件的处理过程中,水源调度、水质监测等措施发挥重要作用。如今,水源污染的应急处理已经引起各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
1月29日,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突发水污染事件应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进一步做好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对工作,切实保障供水安全。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通知》要求,各流域机构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提高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重视程度,以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民生水利的大局出发,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工作机制,明确分工,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
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通知》明确指出要完善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置、备用水源启用和运行等事项;要求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上下游、左右岸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建立突发水污染事件通报制度与联防体系;并以水源地为重点,定期进行水污染风险源检查。
进一步加强闸坝等水利工程调度管理。《通知》说明,闸坝等水利工程在保证防汛抗旱和供水安全的同时,要维持江河湖库以及地下水的合理水位,保持水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针对水污染事件易发区完善防污调度预案;保证备用水源的水质、水量。
进一步加强水质监测。《通知》指出,应逐渐加强水污染事件的应急监测能力,重点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省界断面、重要水功能区和重要入河排污口的水质监测,对于水质不达标情况,要依法报告有关人民政府和环保部门。
进一步加强报告和值班工作。《通知》强调,要严格贯彻执行《水利部重大水污染事件报告办法》,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要求,报告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节假日期间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后,要建立值班制度,密切关注处置动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