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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合理用水和治理水污染要形成合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4-08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作者:石光  浏览次数:603

要实现优化水利用、治理水污染、保护水生态的目标,就应当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节约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思路,抓住规划、法律、机制、工程、技术、市场等关键环节,统筹协调,综合施策,形成科学合理用水和治理水污染的合力。

——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实施水资源开发利用综合规划。要在全面系统评估《水资源利用规划》、《主要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节约型社会建设规划》、《地下水开发利用规划》、《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规划》的基础上,制定《水资源开发利用和水污染防治综合规划》,内容涵盖保证水安全的所有领域。

一是科学设定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重视水资源的空间均衡。明确并坚决守住水资源开发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制定主要江河和地区水量分配方案,完善省、市、县三级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和责任制。二是强化城市规划、产业发展、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和以水定产,在确保生态环境和水资源的承载力基础上,稳步推进水电开发和跨流域调水工作,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永续发展。三是落实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组织落实监测、考核与问责机制。依法划定饮水水源保护区,制定矿泉水开发利用保护规划;加强地下水动态监测,实行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

——健全法律法规,提高依法治水能力。各省区市要在全国人大修订《水污染防治法》和政府制定《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地方法律法规及其实施细则,并创造条件、开展试点、积累经验,积极推动国家制定《清洁水法》。各地要加快制定实施《城乡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水资源管理条例》、《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和《计划用水管理办法》等法规,为水资源合理使用提供制度保障。特别要加快制定《农业清洁生产管理条例》、《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源头上防范农业面源污染,依法依规促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采取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技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推动节水、治污和水生态建设。一是建立合理的水价体系。水价过低是造成工农业生产用水和居民生活用水浪费严重的最主要原因,这已成为社会共识。为此,要按照促进节水和循环用水的目标,普遍实行生产和生活用水阶梯水价政策,并完善水价体系。既要根据调水、取水、供水成本变动情况确定并调整水价,又要通过差价政策鼓励收集雨水、使用中水。许多地区城市污水处理成本一般要0.8元/吨,而企业从江中取水成本仅几分钱。因此,为了促进发电厂等耗水大户更多利用污水厂处理过的中水,应大幅提高企业取用江水的价格,起码高于中水,促进其利用中水。二是建立省际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推广浙江和安徽两省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试点经验,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建立流域水环境补偿基金,实现促进节水、防污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多赢局面。三是建立国家对“商品粮调出水”省份的补偿机制。生产商品粮每吨粮食需要1000立方米水,相当于调出省每年向调入省输出大量水资源,应参照跨流域水资源补偿机制,建立商品粮水资源跨区域补偿政策。

——实施水安全和水生态重大基础性工程,为稳增长、惠民生作贡献。在经济下行压力仍在、水污染和水生态形势严峻的条件下,实施重大水基础设施工程,是投资拉动经济增长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有效结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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