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示内容,该项目的环评报告书项目于2010年经市区环保局审批,允许日处理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含水率80%)1700吨,近期处理量为1000吨/天,远期增加处理量为700吨/天。
市环保局认为,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制度,恶臭废气、粉尘废气及发电机尾气、噪声已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此外,经监测,该公司的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标准。
该项目环保验收公示期为2月1日至7日,市民若有意见,可以书面报告形式传真反馈到市环保局项目验收科,但必须留下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市环保局表示,将对公众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