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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政府等获评云南省治污建设先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30  来源:云南网   浏览次数:852
       2013年1月17日,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丽江市政府被省人民政府授予“云南省 2008— 2012年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先进集体”。 

据了解,自 2008年以来,省委、省政府着眼民生,每年把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列为 20个重大建设项目之一,大力推进实施。我市共有 5个污水处理项目、 4个垃圾处理项目列入实施范围,覆盖全市一区四县 ,总投资 6.08亿元。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全市各级各部门群策群力,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1.7亿元,通过世界银行、地方银行、省级统贷统还融资贷款 3.39亿元。经过 5年奋战,截至 2012年底,新建污水处理厂 3座,扩建 1座,新增处理能力 4万 m 3/天,完成配套管网 188.838公里;新增日处理垃圾 488吨,填埋场库容 395.57m 3。全市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累计完成投资 5.09亿元,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和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85.5%和 87.2%。实现了全市县城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的目标。为下一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卫生城市、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被评为先进州(市)治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古城区人民政府被评为“先进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张存正、和万林,市财政局周俊等 9名同志同时被表彰为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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