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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环境监察:2014年全省关停9360家企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1-28  来源:河北日报  浏览次数:621

记者从27日召开的河北省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会议获悉,2015年,河北省将加大案件查处和综合惩治力度,综合运用挂牌督办、区域限批、按日计罚、限产限排、停产整治、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行政手段;实行阶梯式差别化征收排污费、“黑名单”向社会公开等经济和市场手段,坚决遏制环境违法违规高发频发态势。值得一提的是,会议要求县级12369环保热线,接报后须2小时到场,24小时反馈办理情况。

  已发奖金20万奖励举报环境污染市民

  记者获悉,2014年,河北省开展了环保专项、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利剑斩污”、APEC会议环境质量保障督查、渗坑专项整治、敏感地区环境监察等多项行动,出动环境执法人员42.8万人次,检查企业19.8万家次,查处环境违法企业7090家次,挂牌督办41家,处罚案件2357起,停产整改2511家,停产关闭9360家。

  其中,环保、公安开展的“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创新采用“异地用警、提级侦办、追根溯源”的战术战法,两次集中开展“零点行动”。河北省查处治安、刑事案件1947起,抓获嫌疑人1726人,环保移送306件,占全国移送案件总数的四分之一。

  河北省申报企业37296家,比2013年增加了8693家。组织对水泥、钢铁、焦化、玻璃、四大行业进行专项稽查,追缴排污费2.74亿元。河北省修订了《河北省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办法》,提高了奖励金额,扩大了奖励面,对127人发放奖励金20万元。河北省共受理环境信访2.4万件,比2013年增加83.7%。

  县级12369接报后2小时须到场

  按照省政府统一要求,全面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摸清企业底数,健全监管档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目标,对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

  对环境违法企业和突出环境问题,按日连续处罚一批,查封、扣押一批,限产、停产整治一批,移送一批,强制执行一批,约谈一批。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消除环境风险隐患,确保河北省生态环境安全。

  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联动,继续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共同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强化科技执法,充分发挥远程执法系列装置的作用,随机不定时抽查,对违法行为形成震慑态势。

  加强排污费征收和稽查。各地做好排污收费提标后的相关工作,以排污费稽查、全面推进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应用为抓手,规范排污费征收行为,做到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要做好排污申报与排污费征收数据汇审、国控污染源排污费公示等重点工作,提高河北省排污收费工作水平。

  强化信访反馈和移送制度。要严格省厅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九项措施,做到有案必查。县级12369环保热线接报后必须要做到2小时到达现场、24小时反馈办理情况,对职责外的要及时移送。要落实领导接待日制度,直接倾听群众意见、合理诉求,为群众排忧,进一步提升环保部门公信力。落实省环保厅会同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的文件要求,加强沟通协调,严防推诿扯皮。需要出具监测报告的,各级环保部门所属监测机构在完成样品采集后,要于5日内制作完成监测报告并上报。

  河北省聘任万名环境监督员

  记者从会议获悉,环保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原则和“寸寸土地有人管,件件污染有人查”的目标,建立健全了省市县乡村五级管理、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强化了地方政府网格化环境监管的主体责任,明确了部门环境监管职能,建设完善了组织、监管、监督、保障、企业自律和考核奖惩六大体系,督促区域环境问题整治,聘任了10298名环境监管义务监督员,各地突出的区域性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河北省重点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得到分解和落实,对电力、钢铁、水泥、玻璃、焦化等重点行业脱硫、脱销、除尘装置进行升级改造,各级政府强力推进煤质检测和洁净煤配送中心建设,大力消减煤炭消费总量、压减钢铁产能、淘汰水泥、玻璃、焦化行业落后产能及淘汰黄标车任务。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实施锅炉脱硫除尘改造,施工工地、矿山建材、储煤场综合整治工作,取缔露天烧烤、垃圾焚烧等工作得到落实。河北省各级环保部门创新“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机制,采取“三不、三直”(即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等方式暗查暗访,对突出环境问题采取督办、约谈、移交移送等方式,责令限期整改、停产治理等措施,联合公安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严厉查处污染企业;开展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和环境监察稽查,组织对河北省水泥、钢铁、焦化、玻璃四大行业进行专项稽查;建立环境监管责任制,明确环境执法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

  曝光部分企业整改不到位

  会议上,环保部门公布,在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道路扬尘污染、秸秆和垃圾焚烧等环境问题,其中281、307、302省道衡水段和393省道石家庄段道路扬尘污染严重,均未采取有效抑尘措施,被环保部通报。石家庄赵县、赞皇两县小煤场石灰、元氏县煤炭园区扬尘污染。平山县东回舍镇西柏坡高速附近石灰加工厂违法生产、污染周边环境。承德盛丰钢铁有限公司部分料场未采取抑尘苫盖措施,邯郸武安市大面积焚烧秸秆。

  检查中发现,沧州渤海新区中铁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出渣口集尘措施不到位、烟尘污染严重,冷轧生产线未批先建,邯钢丰达冶金原料有限公司烟囱冒黄烟、出焦无组织排放,保定华橡、蠡县亿达、保定东正等橡胶企业的炼胶和硫化工序,有的没有安装集尘吸附装置,烟气直排,有的虽然安装了吸附装置,但吸附剂长期不予更换,吸附效果差,污染周边环境。上述问题多次被国家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和省环保厅督导检查中责令整改,但至今未整改到位,问题依然突出。

  张家口宣化赵州镇富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料场无防尘抑尘措施,竖炉烟尘超标排放;唐山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未按环评要求建设沼气收集处理设施;迁安市翔隆实业有限公司未通过环保验收擅自生产;冀州市晋煤银海化肥有限公司批建不符、违法生产;内丘县明磊石灰厂粉尘直排,污染环境;定州市留早镇大兴庄村化铝加工厂违法生产,烟气直排,污染环境,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河北辛集天玉玻璃有限责任公司部分污染治理设施未运行,烟气直排污染环境。部分工业园区未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要求建设运行污染治理配套设施,工业园区管理机构的环保机构人员、装备和执法能力不能适应环境监管的需要,工业园区的污染企业和环境违法问题未得到有效监管。石家庄市赞皇、高邑两县20多家陶瓷企业中,力马、聚祥泰、汇泽、盛泽、圣凯等多家企业烟粉尘排放问题突出,近日被环保部通报批评;保定蠡县橡胶工业园区的60多家橡胶企业未实施环保治理,近日被环保部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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