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上午10时许,一名云南省昆明市民向记者反映称,在前福路与河宏路交叉口一工地上,施工方用一根塑料管将基坑废水直接排到金家河里。
10点40分左右,现场的排污水管没有在排污水。据目击者提供的视频显示,施工方用一根直径约7厘米的白色塑料管,将基坑里的黄色废水直接排到河岸,废水顺着岸坡往下流到低洼处。虽然工地与河岸之间隔着一堵水泥围墙,但废水仍通过围墙的裂缝流到河里,导致部分河面变混了起来。
11时许,滇管局的3名执法队员到现场查看后,要求施工方云南利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进行整改。执法队员表示,施工方虽未将基坑废水直接排到金家河里,但废水排到以松土为主的岸边后,由此产生的污水和泥沙,通过岸边水泥墙的裂缝,流入河道导致河水受污。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说,是工人疏忽大意排放的,他们将按要求进行整改。
执法队员说,按规定,施工方应先把废水排到积水井进行沉淀,如果积淀后废水达到了排放标准,才能排到河里。但一般情况下,废水应排到污水管道。执法队员说,除了督促施工方进行现场整改,施工方可能会受到1万元至1.5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