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是改善农村生活、生产、生态环境的惠民工程,为争取该项目资金,安龙县环保局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2013年编制完成了14个重点村寨的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为争取国家该项目资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近日,安龙县政府副县长魏松林和县环保局局长徐铭从贵州省环保厅获悉,贵州省已下发了2014年度8000万元的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其中安龙县3个村(居、社区)获得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喜获180万元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该项目的实施点定落在招堤街道的海庄村、官桥村和钱相乡的巧马村,每个村的项目补助资金是60万元,共计180万元,主要是开展饮用水源保护、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置等建设内容,要求于2016年11月以前建成。
在下步工作中,县环保局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该项金使用和项目实施进行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作用,达到改善农村环境质量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