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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逾半“一事一议”奖补资金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2-15  来源:嘉兴日报   作者:陈新  浏览次数:509
核心提示: 今年浙江省平湖市地方财政投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601.18万元,同比增长14.07%。其中,用于村内生活污水治理项目903.8942万元,占奖补资金总数的56.45%,有效助推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开展。

据了解,平湖市财政局和平湖市农办、农经局联合下发“一事一议”奖补项目申报通知,强调“一事一议”奖补项目资金重点用于支持村内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明确项目选取要结合《平湖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意见》总体规划,项目申报实行村级申报、乡镇初审、市级审核、省厅审批的管理制度。

在部门协作凝聚合力的同时,平湖还广泛宣传动员群众参与。通过多途径开展宣传,使群众积极参与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来,项目建设进度及时上墙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项目完工后开展以群众意见为主的绩效评价,验收合格后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财政奖补。

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过程中,平湖市实行专款专用,实施“三统一”,强化对资金的监督管理。统一资金会计科目,省补资金和地方配套的资金统一在“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科目中列报支出,便于监督检查;统一资金拨付程序,省、市两级补助资金实行分批拨付制度,工程开工时预拨50%,待村自筹资金到位后拨付预留资金,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的到位率;统一实行项目季报制度,动态掌握各项目建设进度、资金到位情况、工程款支付情况,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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