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完成燃煤锅炉整治23台,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4家,堆场防尘设施建设50家,200平方米以上餐饮单位油烟治理37家;加强华能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4台燃煤机组脱硫、除尘、脱硝设施运行维护的监管,确保减排任务顺利完成;开展水泥行业专项检查,要求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密闭作业,防止粉尘污染。
结合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和医药制造行业“回头看”,深入开展重污染行业水污染专项整治,对辖区内3个污水处理厂、4家涉重金属企业和11家医药制造企业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污染物排放达标、在线设施运行正常,危险废物处置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