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一起刑事案件就是关注电镀污泥违法倾倒。自2013年,浙江某公司的三个员工以其环保资质与当地电镀企业签订污泥处置协议,但该公司为减少处置费用,转而将电镀污泥运输到另一厂区,交由无资质的企业,将电镀污泥直接混入铁渣、煤渣中卖给水泥厂做原料。该案件中相关违法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到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到五万元。从这个案件中可以看出,国家的环保法律不是摆设,而是切实牵制着排污企业的违法行为。
在《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认定为违反国家规定,严重污染环境。而在今年陆续颁布的环境法律、政策中,也逐渐明确哪些是违反环保法律的行为,应当受到怎样的处罚。从更深的层面上来讲,环保法律的相继颁布不是为了处罚排污企业,而是促进企业形成环保意识,在追求经济发展的同时,注重环境保护,生态平衡。
电镀污泥中含有大量的重金属,经常接触还可能致癌,可见其危害性不容小觑。郑州洪威在电镀污泥的处理处置中,也进行深入研究,从污泥处理设备与处置工艺两手抓,让客户进行电镀污泥处理时利用最简洁的工艺与最低的成本实现污泥处理达标,消除污泥的毒害性,并实现其资源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