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报,截至2012年9月底,全国设市城市、县累计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3272座,处理能力达到1.40亿立方米/日。
在657个设市城市中,已有642个城市建有污水处理厂,占设市城市总数的97.7%;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1928座,形成处理能力1.16亿立方米/日。
在1627个县中,已有1215个县建有污水处理厂,占县城总数的74.6%;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1344座,形成处理能力2381万立方米/日。
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累计处理水量109.2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5.4%;运行负荷率达到85.09%,同比提高2.9个百分点;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COD)总量259.84万吨,同比增长4.4%;平均削减化学需氧量(COD)浓度236.8毫克/升。
据悉,目前尚有363座投入运行1年以上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没有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平均运行负荷率不足60%,处理能力约为1016万立方米/日,占总处理能力的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