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富宁县采取TOT特许经营方式,通过招投标将县城污水处理厂交给富有经验的专业公司运营,不仅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还超额完成了COD、氨氮的减排任务。
据了解,总投资8340万元的富宁县污水处理厂占地14432平方米,日处理能力达1万立方米,采用预处理+循环式SBR+紫外消毒工艺,污泥处理采用机械浓缩脱水工艺。富宁县污水处理厂于2011年2月底建成后,由富宁县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托管试运行。
为确保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更加规范并发挥最大效益,富宁县于2012年7月15日对污水处理厂项目30年特许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选择在污水处理行业富有经验、具有相应投融资能力的投资人在富宁县组建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运营和维护富宁县污水处理厂设施。
同时明确,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污水处理厂无偿完好地移交给富宁县政府或其指定单位,项目公司有权在特许经营期内获取政府支付的污水处理服务费。最终,云南国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祯公司)以1301.8万元的中标价顺利中标。
记者在位于普厅河下游的富宁县污水处理厂内看到,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从一份2014年8月的《富宁县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生产统计表》上看到,本月出水水质正常,污水处理达标率为100%。
国祯公司生产技术部维修班班长伏能友告诉记者,国祯公司自2012年8月接管富宁县污水处理厂以来,通过引进管理及技术骨干人员、强化专业技术培训、细化管理制度等多种措施,不断提升污水处理厂管理水平和技术人员整体能力素质,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处理水质均能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B标。
伏能友说:“在此期间,按照运营合同规定,富宁县政府每月都能按时支付给国祯公司18万多元的污水处理服务费。”
富宁县环保局提供的一份材料显示,2014年1月~8月,富宁县污水处理厂一直正常运行,累计处理水量185.7万吨,COD计划削减量为255吨,实际通过认定的削减量为313.56吨,累计完成削减量占全年计划量的81.87%;氨氮计划削减量为29吨,实际通过认定的削减量为42.7吨,累计完成削减量占全年计划量的97.04%。
富宁县环保局副局长韦登格说,截至目前,富宁县污水处理厂因运营管理规范、生产效益明显,已多次受到文山州环保局和云南省环保厅的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