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记者从山西省经信委获悉,截至目前,山西省排污权交易3年累计实现交易额5.1亿元。
山西省2010年获批成为国家排污权交易的试点省份之一,排污权交易中心2012年投入运行,全省正式开展排污权交易,并将排污权交易纳入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常态化管理。
截至目前,山西排污权交易累计成交780余宗,3年累计成交金额5.1亿元。山西省排污权交易中心主任张保会介绍,山西省排污权交易中心至今已初步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排污权交易政策体系;开发建设了全省统一的“排污权交易电子平台”;2012年至今,全省对所有行业排污企业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工业粉尘、化学需氧量以及氨氮六项污染物排污权推行了交易,排污权交易方式对节能量交易具有很好的启示与借鉴作用。
中国在1990年代首度引入排污权交易制度。“十一五”期间,国家在部分省、市开展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先后将江苏、浙江、天津、湖北、湖南、内蒙古、山西、重庆、陕西、河北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列为国家排污权交易试点省份。
微评:
开展排污权交易,是优化配置环境资源、发展和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环境监督管理制度的一项创新和大胆尝试。对于促进环境管理机制的创新、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都具有深远的意义。三年累计交易额实现5.1亿元,山西排污权交易成绩值得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