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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污泥治理产业上应扮演何种角色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9-16  来源:中国水网   作者:任萌萌  浏览次数:715

近期,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达沃斯经济论坛上表示,希望广大企业参与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未来这个产业在中国会拥有大市场。随之,环保股逆市上涨,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涨逾4%,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天津创业环保股份均涨逾2%。政府对环保行业的影响往往立竿见影。

“2014(第六届)上海污泥热点论坛”即将于9月19日召开,与会成员中不仅有污泥治理领域的企业代表、业内专家学者,也不乏政府部门代表,越来越多的政府目光在聚焦污泥处理处置领域,这同样会立竿见影,不仅预示了“泥”可以治,还预示了“治”能落地。

政府是“治泥”的第一责任主体

污泥处理处置产业消化掉的是公共和广大人民群众生活过程所产生的污染物,不是有生产经济效益的产品形成的污染物;所以,与污水处理厂相应,污泥处理处置同样是民生工程,污泥的无害化、稳定化处理都属于政府的公共服务责任,甚至资源化也在政府的资源和经济政策所约定的范围。政府是“治泥”的第一责任主体。

在达沃斯经济论坛上李克强就强调,向污染宣战,就是我们要用决战决胜的信心、措施来治理污染,中国政府必须负起责任,向这几个重要领域(水、大气和土壤)的污染进行宣战。

近年来国家层面越来越重视污泥问题,在2009年,为推动污泥处理处置技术的进步、明确污泥处理处置技术发展方向和技术原则,国家住建部、环保部和科技部就已联合制定《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2012年《“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出台,各种污泥政策落地,规范污泥处理处置的同时也让政府“治泥”的责任落地。

政府要保证“治泥”的资金落实

政府推动污泥治理资金的落实。脱离资金支持,项目往往成为“空中楼阁”,据E20环境平台首席合伙人、清华大学环境学院环保产业研究中心主任傅涛介绍,污泥处理成本与污水处理成本基本相当,而多地政府给企业拨付的污泥处置经费普遍不足;而且治泥方面的“缺钱”还体现在日常的处理费用上;虽然污水处理部门对污泥的处理全权负责,但他们的经费却无法涵盖污泥处理的成本。

污泥处理处置是一种建设投资巨大、运行不能停息的事情,污泥治理期间需要有不断的、及时的资金注入才能有效保证正常进行。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总工程师张辰就曾讲,在污泥资源化和无害化的责任平衡问题上,政府需担当非常重要的角色,应该做到资金支付到位。

污泥处理处置属于政府公共服务的范畴,到目前为止所有的污泥治理项目都是由政府直接管理、政府授权、政府委托运营等方式筹建或运营,政府为污泥治理厂的运行落实资金保障;而且这种保障也在因政府环保部门的不断努力而日趋规范化、法制化。例如2014年广东省有12个市编制了“污泥处理处置专项规划(方案)”,将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列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地方政府会在财政和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加以扶持,在环保专项资金、循环经济、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等专项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

政府要扮演好“监察官”的角色

近年来,因公众的作用而被叫停的环保项目时有发生,往往是因公众向政府施压而迫使企业做出让步。政府掌握了项目进行与否的决定权,在环保行业面对社会公众压力的情况下,政府不仅是第一责任人,也是规则的制定者、维护者,往往是以“监察官”的角色,调和公众与企业的关系,规范环保行业的发展。污泥治理不能少了政府作“监察官”。

在污泥处理领域,傅涛曾强调,政府应立足污泥处理处置的责任,在政策上鼓励和积极引导各种服务主体探索污泥资源化的商业价值,平衡获取经济、社会、环境三方面的效益,这样产业才能有效发展。而相应地,政府也在不断完善考核监管制度,确保其合理发展,例如广东省2014年8月份发布《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修改二稿征求意见稿)》规定有毒污泥作农肥最高可罚5万。

政府作为落实污泥处理处置项目的“甲方”,能让“泥”落实到“治”的源头。在社会公众舆论影响日益巨大的同时,政府犹如天平,权衡企业与公众轻重对错的同时,直接影响着污泥处理处置行业的健康发展。“2014(第六届)上海污泥热点论坛”举办在即,与2013年仅江苏省政府的与会人员就有30多位相比,今年的污泥热点论坛同样有多方“政府目光”关注,其分别来自江苏、浙江、天津、北京等多个省份和地区。治泥大计,政企共商,“甲方”来了,你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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