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市物价局公布了该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收费标准由现行的0.8元/立方米调整为平均1.18元/立方米。
其中,居民由0.80元/立方米调整为1.10元/立方米,非居民由0.80元/立方米调整为1.37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由0.80元/立方米调整为1.37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随城市供水价格收取。新的收费标准于8月1日起执行。
收费标准调整后,IC卡用户卡中原购买的水量不变,8月1日起购水按新收费标准执行。双月抄表的用户,如果9月份抄见水量包含7月、8月两个月的,则抄见水量的一半按新收费标准计算,一半按原收费标准计算。
据悉, 为确保低保家庭基本生活不受影响,此次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调整后,将按调多少补多少的原则对低保家庭进行补贴。按我市居民生活人均每月用水量5立方米计算,对低保家庭每人每月补贴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