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20日获悉,预计今年底,泸州将建成81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占全市乡镇总数的64%。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建成和正常运行,对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条件,提升我市水环境质量有着重要的作用,也是我市实施小流域整治的主要措施之一。
据了解,市环保局积极组织县(区)通过争取上级资金和地方自筹相结合的方式建设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50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今年在建31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预计到年底,全市将建成81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为4.63万吨/天,总投入超过4亿元,其中争取上级资金超1亿元。
市环保局还明察暗访,检查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行,对存在问题的,通报给所在县(区)政府,要求限期整改。
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费用主要由电费、人工费、药剂费、耗材费、维修费等支出构成,是一项长期的支出。目前,泸州市拟在泸县按照“居民主体,县镇补贴”方式,通过征收居民污水处理费、政府奖补运营建设费用、协调电费缴纳标准等措施,试点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经费保障机制,探索一种较科学、较合理的运行经费保障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