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环保部门对污水处理厂监测指标主要有化学需氧量、粪大肠菌群数、氨氮等18项。8家污水处理厂中,仅有八钢生活污水处理厂、开发区(头屯河区)西站污水处理厂排放达标。
未达标排放的污水处理厂中,河东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河西水务有限公司、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公司、新疆中德丰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个别指标超标。雅玛里克山污水处理厂和水磨沟区虹桥污水处理厂均有5项指标超标,其中粪大肠菌群数分别超标489999倍和16倍。这8家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近70万吨。
乌鲁木齐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乌鲁木齐市多数污水处理厂建设年代较早,当时均按国家二级标准设计,处理工艺落后,甚至没有脱氮功能,导致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