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沧市环保局验收组来我县检查验收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对建设项目环保设施运行监测数据进行核查后,经专家组讨论,一致同意云县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通过环保减排验收。
以临沧市环保局副局长杨文鹏为组长的验收组一行,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周云艳及县环保局、住建局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下深入云县污水处理厂,对污水处理厂的生化处理设施、进出口污水在线监控系统、消毒设施、加药系统、污泥处置以及中控系统等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听取了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负责人对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调试运行管理工作的汇报,并对项目环保竣工验收一系列问题进行评审。
验收组认为,云县能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有关批复中的环保措施,经云县环保部门现场检查,试运行情况良好,并报请市局进行验收,经过环保监测,主要污染指标达到标准要求,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原则同意通过环保及减排验收。
验收组要求,污水处理厂在正式投入运行后,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及各项管理制度,保障各类设施的正常运行,做好设施运行记录,完善环境管理档案。强化监测人员培训,规范化验章程;严格按照工艺流程中的操作程序及环节处理污水,确保水质稳定达标排放。进一步完善污水在线监测系统,保障在线监测装置稳定运行;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规范处理处理环节中产生的污泥泥饼和栅渣;完善厂区装置和设备标识,做好厂区及四周的绿化防护工作,降低恶臭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制定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政府副县长周云艳在会上讲话时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验收组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整改、积极完善、加强管理,确保污水处理厂的正常安全运行,发挥实实在在的作用,切实提高城市品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