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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2年完成6大减排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2-26  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何佳媛  浏览次数:676

记者25日获悉,福州市政府发出关于加快推进污染减排重点工作的通知。今年底前确保完成洋里污水处理厂三期、长乐潭头污水处理厂建设,明年第四季度前确保建成投运福清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今明两年福州市要完成6大重点减排项目

今明两年,福州市共有6大项目列入《福建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的重点减排项目,其中,洋里污水厂在今年3月的处理能力要达到40万吨/日,今年底要达到50万吨/日,负荷率75%;长乐市潭头污水处理厂的设计处理能力为5万吨/日,负荷率60%;福州福华纺织印染有限公司要完成深度治理和节水项目;福建福农生化有限公司要完成生化处理和深度治理项目;福建浩伦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要完成生化处理和深度治理项目;福清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的设计处理能力为6万吨/日,负荷率60%。

福州市今年要全面完成“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对已关闭淘汰的落后产能确保主要生产设备拆除到位,严禁恢复生产;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严格控制新上投资项目,暂停对该地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办理核准、审批和备案手续;对未按期淘汰的企业,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对虚假淘汰行为,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和地方政府有关人员的责任。今年底基本完成闽清建筑陶瓷业的天然气改造工程。明年,长乐滨海、福清江阴等工业园区要实现集中供热,福清元洪工业区要完成集中供热项目建。

明年实现市区污水基本全收集、全处理

福州市要确保今明两年新增污水处理量分别不低于3400万吨、3100万吨。按照新增1万城镇人口对应日新增0.576万吨污水处理量要求,提前规划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其中:今年上半年省级综合改革试点镇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已建成的要确保正常运行;其他规划项目应于明年6月30日前投运。

福州市要全面启动闽江、敖江、龙江流域沿岸1公里范围内的乡镇污水处理工作,确保明年实现福州市区污水基本全收集、全处理,福清、长乐市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其他县城达到85%以上。

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无故不运行及污水处理厂建成一年后负荷率未达60%的地区,实行区域环保限批。明年基本完成全市所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规范处理处置。

今年实现省级以上(含省级)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明年实现所有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对工作推进不力、未按期完成的,实行园区限批和摘牌。严查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规范和超标排放问题,对工作不力、问题严重的地方或企业,实行通报、约谈、限批。

明年底前全部淘汰2005年底以前黄标车

福州市力争今年完成规模化养殖总量90%以上的治理任务,明年全面完成;今年要全面拆除禁养区内所有畜禽养殖场,重点开展禁养区外所有规模化养殖场“雨污分流+干清粪+废弃物综合利用”全过程综合治理,鼓励有条件的大型规模化养殖场建设有机肥厂,集中处理周边养殖场的粪污和沼渣。

福州市将采取划定禁行区域、经济补偿等方式,确保明年底前全部淘汰2005年底以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

福州市将设立减排专项资金,制定减排资金补助政策,对实施减排的企业给予适当资金补助;将污泥处理费用逐步纳入污水处理成本;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试点,逐步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

对未完成年度减排任务的县(市)区严格实行“撤销环保荣誉称号”、“区域环评限批”等约束措施;对全面完成减排任务的县(市)区政府、市直部门和按时完成减排任务的重点企业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对在减排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由市政府进行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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