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记者从2014年天津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获悉,2014年天津将完成清新空气行动年度任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6%以上,完成国家下达的总量减排任务,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噪声和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声级分别保持“好”和“较好”水平。
325项任务推进清新空气行动
2014年,天津环保部门将全力推进实施清新空气行动,完成行动方案确定的2014年325项任务。同时,协调推动完成陈塘热电搬迁改燃工程,并实施98项改燃工程,全市建成区黄标车全时段限行,推动提前供应国五车用汽柴油,力争提前完成全年淘汰黄标车8万辆任务;完成148座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推动投入运营800辆清洁能源汽车;推动完成新增100部洗路车和将中心城区、环城四区机扫水洗作业率提高至65%以上2项任务;完成248.7万千瓦燃煤机组脱硝等200项工业污染控制工程;推动完成外环线周边及以内区域13家有污染和危化企业的搬迁或关停;修订《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成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落实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措施。
治理825个废水直排企业
2014年,本市将加快尔王庄水库保护区调整,推动划定潘家口、大黑汀水库为饮用水源保护区;推动落实825个废水直排外环境工业企业、92个工业渗坑废水治理任务;构建水环境监测预警体系;深入开展对近岸海域环境污染状况的调查研究。
排污总量控制强化“增减平衡”
据了解,为了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新增量,本市将不再审批钢铁、水泥、有色等行业新增产能(不含制品加工)项目,耗煤建设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防止超出减排工程支撑能力的城镇常住人口与煤量的过快增长;重点推动完成445项年度减排工程,新建23家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万吨/日;完成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265家;落实区县政府减排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增减平衡”要求,对存在较大差距的区县给予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实行“区域限批”。
建好“美丽天津”严守“生态红线”
结合美丽天津一号工程实施,本市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等创建工作,组织制定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实施方案,协调配合开展划定永久性保护绿地、林地、湿地生态红线工作,推动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项目实施,开展天津市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
抓好环境法制建设严打违法行为
2014年天津市将推动排污费征收标准的调整并做好执行工作;对重金属排放企业和医药制造行业等重点企业行业进行“回头看”;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环境违法行为始终形成高压态势,使环境违法分子无空可钻。
提高环境监管和保障能力
今年,环保部门将建设大气实时在线污染源解析系统和相关源清单分析系统;推动南港危废处理处置中心建成试运行,推进废酸、机动车废机油类资源利用企业建设;不断规范废家电拆解审核;严格实行放射源全寿期监管,实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验收、资质管理信息全公开,推动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国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