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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使用再生水用户 将免污水处理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2-17  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者:方胜  浏览次数:612

记者从深圳市水务局了解到,深圳市首部规范再生水利用的法规《深圳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日前由市政府正式印发实施,其对再生水利用管理体制、范围,再生水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方式,再生水定价政策,鼓励使用再生水的保障措施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

其中,为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再生水利用项目运营、维持再生水的价格优势,对于一般用途的再生水价格,《办法》规定“一般用途的再生水价格由经营者与用户协商确定。”为了鼓励使用再生水,《办法》规定:“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再生水可以免交污水处理费”,“直接采用生活污水作为原水的分散式再生水利用项目的经营者可以根据处理的生活污水量向市水务主管部门申请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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