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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专题研究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2-13  来源:湖北日报   作者:蔡朝阳  浏览次数:477

11日下午,湖北省政府召开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作专题会。省长王国生在会上强调,湖北省是水资源大省,做好水污染治理和重要水源地保护,既是中央对湖北的明确要求,也关系到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近几年来,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成效明显,成为全国率先实现“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的省份之一。下一步,要珍惜和巩固来之不易的成绩,抢抓新型城镇化快速推进的有利时机,下大力抓好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管理和运营,切实把这项重大民生工程办好办实。

目前,全省建成投运的县城以上生活污水处理厂136座,设计日处理能力达612万吨,建成和在建乡镇污水处理厂85座,设计日处理能力31万吨。

会议指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目前部分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机制不活、管网不配套、运行负荷率偏低,少数污水处理厂没有按期发挥经济社会效益等问题,必须引起各级政府高度重视。

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高效运营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一要坚定不移完成目标任务。要按照“十二五”规划目标,确保今年县级污水处理厂全部正常运营,明年底前已建和在建的乡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负荷率达到75%,实现“十二五”末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的目标。二要创新运营方式。坚持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产业化发展、社会化服务的改革方向,兼顾公益性和经营性,既要发挥好政府公共投入的激励引导作用,又要发挥社会资本投入的主导作用,推动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模式创新,逐步实现市场化运营。三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坚持因地制宜,先急后缓,以盘活存量污水处理设施为重点,集中解决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问题。四要强化主体责任。建立污水处理以市、县为主体的责任体系,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在线监测力度,强化目标责任考核。

常务副省长王晓东、副省长张通,省政府秘书长王祥喜,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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