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宿州市污水处理费征收办公室获悉,2014年宿州市将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
城市污水处理是一项功在当代、造福子孙的社会公益性工程,对于完善城市功能、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对于保障我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和正常运营,有效缓解市财政支付运营压力将起到重要支撑作用。
目前,宿州市的污水处理费分两部分征收: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用户由市供水公司代收;使用自备水源的用户由市污水处理费征收办公室负责上门征收。2013年,我市污水处理费共计征收1500万元。2013年10月,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投入运营后,按合同约定服务价格计算(包括一期在内),市财政年需支付重庆康达环保公司污水处理费5000余万元,给市财政预算执行带来很大压力,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亟待加强。
2014年1月1日起,宿州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主管部门将依据国务院颁布并正式实施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及市政府要求,成立联合执法征收机构,对欠缴、少缴、拒缴污水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关闭自备水源、处罚、法院强制执行并在媒体曝光等措施,确保我市污水处理费征缴率达到国家政策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