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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排污权交易 给生态文明建设下场“及时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2-10  来源:华龙网  浏览次数:479

“全面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制度改革,加快低碳发展、循环发展和绿色发展”是南京第二阶段综合改革7大任务中的第七项任务,在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出台的《关于实施综合改革工程第二阶段重点任务的意见》(讨论稿)中,关于这项任务,提出了要从建立区域排污权交易机制、探索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等七个方面推进。排污交易、碳交易是环境保护走向市场的必然趋势,这体现了南京市委市政府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前瞻性和与国际接轨的先进理念。

主要污染物将作为公共资源上市交易,价高者得

《意见》(讨论稿)提出,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有偿使用办法和排污权交易办法,将排污权交易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形成排放指标有偿使用初始价格,试点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四种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

市环保局总量处负责人介绍,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后,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四种主要污染物将作为公共资源上市交易,企业在排污限额的情况下,新扩建项目需要增加排污量,那就要购买其他企业用不完的,价高者得。

排污权不是想买多少就买多少,目的是总排放下降

“排污权交易不是企业可以想买多少就买多少,无限制地向大气、河流、土壤排污,排污权交易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全社会污染排放的下降。”总量处负责人说。

排污权交易将分为几个阶段来实现,第一阶段是建立交易机制和交易平台,目前市环保局正在起草排污权交易的相关制度和定价。第二阶段是全社会的排污限值。现阶段南京市重点石化、热电、钢铁等重点排污企业已经实施了排放限额,即全年四大污染物的排放不能超过最高限值。第三阶段是鼓励企业减少排放,把没用完的排放量上市交易。第四阶段是,通过排污权交易,提高企业排污成本,促使排污企业通过环保技术改革、产能转换来减少污染排放,最终实现产业绿色转型,全社会污染减排。

据悉,在排污定价上,企业可以通过市场向其他排污单位购买,其价格由市场调节;也可以通过向政府申购,多个单位申购同一指标的,价格实行政府定价。记者了解到,在浙江省,氮氧化物的交易价格约为4万元每吨,二氧化硫的交易价格约为1万元每吨。

碳排放交易,南京市已经形成调研报告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关于碳排放交易,市发改委已经形成了调研报告,最快在今年将着手制定碳排放交易的相关制度。

“建立碳排放交易制度将增加政府新的环境调控手段。”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有了碳排放交易,高排放意味着要多花钱,而低排放可以获得更多经济收益,对于政府来说,在减排工作中建立碳排放量指标,既是一种减排措施,又是一种调控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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