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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应设立国家绿色银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2-07  来源:中国网  作者:贾可  浏览次数:830
核心提示:我国应设立国家绿色银行以促进企业积极主动开展环保工作。国家绿色银行的目标是帮助解决环保问题,所以在项目选择上应杜绝给高能耗、高污染项目融资。在提供资金支持的同时,国家绿色银行还可以提供咨询服务,为环保项目提供规划及专业化意见。目前我国的环境问题集中爆发,但治理主要集中于行政手段,作用有限。其实,完全可以借鉴环保先进国家的经验,运用金融手段,例如成立国家绿色银行。

行政手段空间有限

当前我国环境治理主要集中于行政手段,例如机动车尾号限行、强制执行节能减排指标等。短期内行政手段容易看到成效,但长期来看存在着诸多弊端。首先,不少地方政府还处在盲目追逐GDP增长的阶段,环保行政监管不到位、行政处罚缺失等现象屡见不鲜;其次,行政手段的社会成本居高不下,无法调动企业参与的积极性。

环境治理是一项长期工程,短期内很难看到经济效应,这个特点造成其偿付能力有限,有碍资金的筹集。这就需要拓展环境治理项目的融资渠道,调动社会与企业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将社会资金吸纳到环保中去。在具体操作上,我们可以学习发达国家的经验,建立市场化的环保投资体制,吸纳私人资本进行环保投资,做大做强环保产业。

现有金融体系不够“绿”

金融应当服务于实体经济,目前我国的金融体系在支持环保方面存在许多不足之处。绿色信贷等环境经济政策正处在积极发展时期,但政策本身效力级别不足,绿色信贷概念和统计口径混乱,与绿色信贷配套绩效评价标准和行业环保绩效评价指南等技术性政策缺失,鼓励性和补贴性的优惠绿色信贷政策不足,法律责任和监督制约机制缺位,再加上其他因素的制约,中国绿色信贷政策体系亟须完善。

早在2002年10月世界银行下属的国际金融公司和荷兰银行,就在伦敦召开的国际知名商业银行会议上,提出了一项企业贷款准则。这项准则要求金融机构在向一个项目投资时,要对该项目可能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进行综合评估,并且利用金融杠杆促进该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社会和谐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该准则被称作《赤道原则》。

作为首批接受《赤道原则》的跨国银行,汇丰、花旗和渣打3家大型国际银行都在决策层次设立了绿色信贷专责机构。例如,汇丰集团董事会专设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花旗集团设立了环保和社会风险政策审查委员会。相较之下,国内商业银行的步伐滞后较多,只有少数银行开展了绿色金融业务,如兴业银行成立了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的可持续金融室,并成立了以行领导为首的赤道原则领导小组,将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纳入银行发展战略;招商银行成立了总行绿色信贷领导小组和绿色信贷工作小组,但其工作人员均为公司银行部、信贷管理部和授信审批部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兼职。此外,国内商业银行普遍存在缺乏环保专业人才的现象,而专职机构及专业人才的缺失,阻碍了绿色信贷的发展。

另外,政府也没有出台有关商业银行支持绿色信贷的奖惩方案,而银行是否参与环境污染治理,还取决于银行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决策。因为银行是自主经营、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而不是公益性组织,所以很多情况是经济利益而非环境因素来影响银行的经营。与此同时,一些高污染、高耗能的项目却仍然能得到银行的贷款支持,根本原因在于这些项目具有较好的盈利预期。而商业银行在支持环境产业发展上没有相应的优惠政策,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环保产业的技术革新,最终影响到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

相较于国际同行,中国商业银行推行绿色信贷的制度环境仍待进一步改善。我国应设立国家绿色银行以促进企业积极主动开展环保工作。

应环保部与央行合作构建

作为绿色银行体系服务的对象,环保和生态文明建设涵盖的领域非常广,其相关项目既有公益性的,也有盈利性的。此外,生态环境还具有公共物品的特性,国家应当作为主体承担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任。所以,国家绿色银行应当作为一家政策性融资机构,兼具财政性融资机构与市场性融资机构的特点,筹集和调动境内外资金向国家环保项目投资,促进我国绿色经济的发展。

构建国家绿色银行应由国家环保部与央行合作开展,打通环保与金融活动之间的信息通道,建立完善的项目环境评价体系,建立将环境影响而非项目利润放在首位的评审机制,探索发展商业银行的绿色信贷业务;发挥国家政策性银行的融资优势,为地方政府及环保企业在环境污染治理上提供资金渠道;为环境治理增加市场化手段。

资金来源先靠财政拨款

国家绿色银行作为一家政策性银行,国家财政拨款将是资金来源的主要渠道之一。目前环境形势严峻,国家应加大在环保上的投入,将这部分资金放入国家绿色银行进行市场化操作,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和项目的环境友好度。利用财政担保及国家优惠政策,国家绿色银行可以依靠国家信用在资本市场上进行融资,如发行绿色银行债券或吸收地方政府环保税费存款。同时加强国际合作,吸收国外资金解决国内环境问题。

绿色银行可从事四类业务

国家绿色银行的目标是帮助解决环保问题,所以在项目选择上应杜绝给高能耗、高污染项目融资。在提供资金支持的同时,国家绿色银行还可以提供咨询服务,为环保项目提供规划及专业化意见。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业务:

一、地方政府环境治理工程

根据世界银行2007年发布的报告,我国每年由于大气污染与水污染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1000亿美元,约占GDP的5.8%。根据《中国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研究报告2004》提供的数据,2004年全国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约为5118亿元,占当年GDP的3.05%。虚拟治理成本为2874亿元,占当年GDP的1.80%。可见,这方面的资金需求量还是很大。

二、环保技术创新项目

环境技术创新是解决污染问题的关键。在令人关注的大气污染治理方面,脱硫、脱硝、除尘及脱汞技术是目前研究的重点;污水、污泥处理技术对于治理水污染有很大帮助;还有垃圾处理技术、工业固体废弃物再利用技术等。鉴于商业银行眼下更关注项目盈利能力,有必要让政策性的绿色银行来推进技术革新,并通过银行自身渠道促进环保技术转化工作。

第三,环保产业项目

节能环保产业涉及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品和服务等,产业链长,关联度大,吸纳就业能力强。环保行业是典型的投资拉动型产业,而目前我国大量资金流向了房地产等高利润行业,节能环保产业在融资方面处于劣势。应由国家绿色银行给予优惠贷款支持,促进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第四,清洁发展机制项目

2020年,全球碳排放市场规模将达3.5万亿美元,有望超过石油的市场规模。2011年,我国的碳排量占世界27.5%,位居世界第一位。中国是清洁发展机制(简称CDM)市场最大的碳信用提供方。截至2012年11月,中国已有2676个CDM项目在联合国登记注册,占项目总量的51.9%。

面对如此巨大的市场,世行国际金融公司指出,中国有大量的节能减排项目,有非常巨大的节能潜力,但是由于中国整个金融部门,以及中国整个行业对这个领域缺乏理解和认识,所以融资已变成这个行业发展的瓶颈。国家绿色银行通过其自身优势为相关的节能减排项目提供融资服务,抢先占领市场,就能为将来的碳金融时代做好准备。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研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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