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9日,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与武汉市水务局签署了《武汉市主城区污水处理项目运营服务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的签署,将沙湖污水处理厂纳入武汉市主城区污水处理特许经营范围,解决了原排水公司下属污水处理厂存在多个委托运营主体、同城不同价的问题,有利于排水公司污水处理资产的统一、规范运营。另外,沙湖污水处理厂纳入特许经营范围内,结算价格由原0.65元/立方米提高至1.99元/立方米,从2013年9月1日执行,并按规定进行相关的财务处理,有利于增强公司污水处理业务的盈利能力。
据悉,2012年4月25日,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与武汉市水务局签订了《武汉市主城区污水处理项目运营服务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协议》”),授予排水公司污水处理项目运营服务特许经营权。
根据2013年8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以沙湖污水处理厂全部经营性资产向排水公司增资,并由排水公司向武汉市水务局申请将沙湖污水处理厂纳入污水处理特许经营范围。